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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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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毕业时间应在2023年7月31日及之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14日9:00起至5月19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段内在指定电子邮箱(hbzyyzzrsc@126.com)报名(请在规定报名时间段报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将《报名表》电子版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和高校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大小在10KB—20KB、jpg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hbzyyzzrsc@126.com(邮件主题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中,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716-8023568。

(三)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14日9:00起至5月20日17:00,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学校对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通过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达到1∶3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缴费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告。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议,可在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天内向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提出,但不接受补充报名材料,电话号码:0716-8023568。

四、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报名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一)缴费

时间:?2023年5月23日8:00至5月25日17:00。

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要求,本次笔试2门科目,每名考生缴费100元。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向指定对公账户转账的方式进行缴费确认,注意备注考生本人姓名和电话,保留相关转账截图,缴费完成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确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先报名缴费,后续办理退费。

(二)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23年6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领取准考证的地点在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南校区行政楼四楼405室)。

五、笔试

(一)缴费结束后,在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为实现竞争择优,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缴费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缴费结束后,对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的,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回100元笔试费用。

(二)笔试时间:2023年6月3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三)笔试的命题、制卷、试卷的保管、考试、阅卷、统分、排名等工作按国家考试的标准组织。

(四)笔试考试内容: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技能,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基础知识》两门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知识、业务素质和技能、时事政治等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6月上旬在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告。同时发布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资格复审

(一)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审资格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2023年6月上旬左右,在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告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公告。

(二)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在资格复审时提交以下资料:

1.《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和高校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材料。境外留学人员还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报考素质指导教师岗位的提供)。

5.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6.相关岗位所需其他条件材料。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进行公告。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提出取消、核减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一并在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进行公告。

(四)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提出取消、核减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在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二)在面试开考前由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没有达到规定开考比例以及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对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三)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等形式进行。面试在2023年6月下旬左右进行,以学校官网上面试公告的时间为准。

八、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排名规则。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2分、71分、71分、71分、70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

(四)考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在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告。

九、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2.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人选缺额,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公示及备案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gzhou.gov.cn)和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十一、聘用

(一)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一)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市教育局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领导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市纪委监委派驻荆州市教育局纪检监察机构和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公开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告,由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三)学校人事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87号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行政楼四楼405室),邮政编码434020。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23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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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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