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和《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石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及人数
(一)行政编制公务员职位13名。
1、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1名。
2、市人大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1名。
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工作人员1名。
4、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2名。
5、市科学技术协会机关工作人员1名。
6、团市委机关工作人员1名。
7、笔架山街道办事处机关工作人员6名。
(二)公益一类事业编制职位1名。
1、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工作人员1名。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对象
行政编制职位面向石首市在编的公务员公开选调;事业编制职位面向石首市在编的事业编制人员公开选调,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新机制、非新机制教师(省招教师)不在此次选调范围之列。
三、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从乡镇选调的公务员应当具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不包括挂职、借调时间。在计算工作经历时,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三)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四)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身份等条件(详见附表1:《2019年石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五)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的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可由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提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1日8:30—8月15日17:30。
3、报名地点:各选调单位。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2019年石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表样见附件2);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及其他重要证明资料的原件、复印件(1份);
(4)基层工作经历和本人公务员、事业在编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和选调单位根据选调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选调人员名单。报名期间,各选调单位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见附件1)
(三)组织公开选调。